各州市商务局: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内贸行业管理,提升企业自身形象,整顿规范市场秩序,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切实落实好各项重点工作,确保我厅签订的责任状圆满完成,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,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全省内贸建设工作交叉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检查时间:2009年10月9日至12月9日 二、检查范围: 1、典当、二手车、拍卖、品牌汽车等行业发展情况。 2、家电下乡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、乡镇农贸集贸市场建设改造、猪肉储备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。 3.商业节能减排工作及绿色饭店创建情况。 三、检查内容: 1、典当、二手车、拍卖、品牌汽车等企业经营资质是否完备,服务功能是否健全,经营场所的建设是否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,经营制度、经营规则是否健全,工作人员是否符合资质条件等基本情况,企业是否遵守法律、法规及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,有无违法违规行为。 2、家电下乡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、乡镇农贸集贸市场建设改造、猪肉储备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,是否按规范标准建设、改造,有无违法违规行为,储备数量是否真实,储备任务是否落实到位。 3、做好100平方米以上商业设施节能灯应用率情况的调查工作,按要求年内完成应用率达80%,节能减排试点示范单位以及绿色饭店的创建工作。 4、本地商务部门依法行政、执行国家和省法规规章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管的情况,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点工作是否到位的情况。 四、检查人员: 各州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、各州市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成立检查组,各州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任组长。 五、工作要求: 1、 各州市要写出检查总结报告,对要求检查的各项工作检查情况同时于2009年12月20日前上报于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、市场体系建设处、市场秩序处、商贸服务管理处。 2、各州市务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叉检查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昆明-昭通、曲靖-怒江、玉溪-临沧、楚雄-德宏、红河-丽江、大理-文山、普洱-迪庆、保山-西双版纳。
特此通知 联系人:郑毅辉 电话:0871—3210015 张娅珊 0871—3210113 王 宇 0871-321009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