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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 2009年批准新增典当行工作安排的通知
2009-11-03 17:14  文章来源:元谋县商务 杜昌富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各州市商务局:
    2009年新增典当企业申报工作已开始,现将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批准新增典当行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商建办函【2009】97号)转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各州市商务局仔细阅研、严格筛选,优先推荐注册资本较大的企业,申报材料不符合商务部通知要求的一律不予推荐。
    二、各州市商务局截至上报时间为2009年11月3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    三、指定华夏银行昆明东风支行、中国建设银行昆明春城路支行及中国银行昆明市护国门支行为我省2009年新增典当企业验资银行,申报新增的典当企业必须将注册资金存入指定银行账户,并接受管理部门监管。

 联系人:王  宇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0871-3210090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二00九年十月十四日

  (首发子站: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商务之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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